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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方县:禁毒宣传“大喇叭”,响彻乡村幸福家

“禁种铲毒工作相关法律规定: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第三百五十一条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】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......”。近日,大方县乡村大喇叭纷纷响起来,让禁毒知识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。

核桃乡双龙村

目前正值毒品原植物播种季,为进一步做好禁种铲毒工作,防止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,实现“零种植”目标,大方县各村(社区)“大喇叭”陆续响起,向广大村民播放禁毒知识、禁种铲毒等相关法律法规,向群众传递禁毒声音,让禁毒工作连村到户,更接地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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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山乡沙坪村

同时,各乡(镇、街道)还在元旦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进村入户、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宣传禁毒知识,营造了禁毒宣传无死角、禁毒知识全覆盖的浓厚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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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泥塘镇眉井村

   各村(社区)的大喇叭每天循环播放,让村民在家中和田间地头都能收听到禁毒知识,通过禁毒大喇叭的常态化播放,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毒知识的知晓率,有效增强了群众识毒、防毒、拒毒意识。群众纷纷表示:“大喇叭”+禁毒的宣传方式直观又明了,入脑入心,希望今后禁毒大喇叭能“响得好、响得下去”,不断提高乡村群众的抵御能力,严防毒品侵害,全面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在农村地区的蔓延,让乡村更加美丽、家园更加和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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